复方卡力孜然 http://pf.39.net/bdfyy/bdfyc/140813/4447651.html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变化1:
门诊报销比例从50%起步
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科学测算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并做好与住院支付*策的衔接;■探索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经济负担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对部分需要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探索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
变化2:
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以内,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按所在地区改革当时基本养老金2%左右测算,今后年度不再调整。
变化3:
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支出。
变化4:
完善适合门诊就医
特点的付费机制
■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
■对日间手术及符合条件的门诊特殊病种,推行按病种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
■对不宜打包付费的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
改革后,医保待遇不会减
不增加个人缴费
清华大学医疗服务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认为↓↓↓
医疗保险本质是社会互济,但个人账户共济能力差,年轻人、健康人用不了,老年人不够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有助于加强家庭互济,一人参保保全家。
国家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樊卫东介绍↓↓↓
改革后,不仅医保待遇不会减,同时也不增加个人缴费。
职工医保的改革事关你我看病、买药赶紧告知身边更多亲友吧!劳动报综合整理自中新网、中国税务报
延伸阅读:这次医保改革,许多人都没有看懂
作者:公民于平来源:鱼眼观察
8月26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向社会公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医保个人账户迎来22年最大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拟可用于家人”的消息在朋友圈疯传,对于这次改革,许多媒体在报道和解读时,都难掩盖兴奋之情。不过,我对于此次改革,却不太看好。看起来,此次医保改革有一些亮点,比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拟可用于家人”,比如“门诊可以报销50%以上”,不过这些所谓的“利好”,似乎有点虚晃一枪的味道。这次改革的关键,是个人账户钱减少了,而且少得不是一星半点。以前,我们每个人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来源有两个部分,一是个人缴纳的2%,二是单位缴费的30%。按照此次改革的方案,单位缴费的30%要全部划入统筹,也就是“充公”,我们的个人账户只剩下自己缴纳的2%。这种情况下,所谓“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拟可用于家人”,根本就成了一个噱头。个人账户的那点钱,自己一个人花可能都不够,还全家一起花?确定不是开玩笑?当然,个人账户钱减少,与此同时,“门诊可以报销50%以上”,这么算下来,好像可以弥补我们个人账户的损失。但仔细算算,恐怕不尽然。打个比方,以前,如果看一次病花费,自己医保卡里有个人缴纳攒下的,单位缴纳攒下的,那么,你看病的花费可以全部这些钱来支付,不用自掏腰包。但今后,同样看一次病花费,医保卡不再有单位给你的钱,而只有个人缴纳攒下的,给报销50%,能报销的只有+,剩下的元你得自掏腰包。这么算下来,你是赚还是亏?恐怕大多数人都是输家。这次改革之后,每个人的医保个人账户可谓严重缩水,至于我们利益被牺牲后,所能获得的好处,目前来看只是一张画饼——能不能吃到,能吃到多少,恐怕是个未知数。我实在想不通,这样的改革有什么让人兴奋的,网络上居然还有那么多人欢呼叫好。